各系部:
课程标准是课程组织与实施的纲领性文件,对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等具有指导性作用,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课程标准的制订,对于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指导任课教师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学生学习的指导性文件。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逐步完善各项教学文件,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课程标准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本次课程标准编制范围为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编制程序
1.课程标准由各系部组织相关教研室制订,在教研室主任主持下,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研讨高等职业教育理念,贯彻学校制订课程标准的各项原则和具体要求,对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任职要求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规格;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
2.教研室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系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后,系部领导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
3.思修、概论、形势与政策、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的课程标准由思政部负责编制;体育、军事理论由体育部负责编制;公共英语由外语系负责编制;计算机应用基础由电子系负责编制;高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由教育系负责编制;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由人艺系通识课教研室牵头组织编制。
4.教务处对课程标准进行审查、汇总后,由分管院长审批执行。
三、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几个部分。
(一)课程概述
主要阐述课程性质、基本理念、课程目标和设计思路。
课程性质主要叙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与其它课程的关系,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
课程基本理念主要阐明课程教学应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重点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明确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
课程设计思路应将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理念与课程框架设计、内容确定以及课程实施有机结合起来,阐述课程总体设计原则、课程设置依据、课程内容结构、理论与实践比例、课时安排说明、学分分配与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先进性和创新点。
(二)课程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具体目标可从素质、知识与能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
课程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留有一定的空间。
(三)内容标准
主要阐述学生在学习领域、专题或目标要素等方面应实现的具体学习目标,在编写中既要考虑课程各部分内容的相对独立,又要形成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应尽可能用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如能或会动作要求+操作动词+操作对象)进行描述。
编制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的项目课程标准,要注意选取的项目大小和数量应适中,不宜过大、过多,项目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完整性和覆盖面。项目的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教学目标、相关知识(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考核评价等。
(四)实施建议
主要阐述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评价方法、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实训设备配置等建议。
教学建议要体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改变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采用以实习实训场所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融“教、学、做”为一体。
评价建议应体现多元评价方法,重视教学过程评价,突出阶段评价、目标评价、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等,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关注学生个别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实践。
教材编写与选用建议包括教材的编写与选用,明确教材应按本课程标准进行编写,教材选用应符合本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实验实训设备配置建议要根据课程内容和要求,提出对实训(实验)室及功能、设备配置等要求。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包括课件、实训规范、信息技术、实训基地、网络资源、仿真软件等。
(五)其它
对以上不能涵盖的内容作必要的说明,如对课程标准中有关专业术语作解释,课程相关参考资料目录和教学案例等。
四、课程标准的格式
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课程标准格式要求》(附件)。
五、关于编制课程标准的其它说明
1.每门课程原则上编写一个课程标准,“适用专业”应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若同一课程适用不同的专业,专业名称依次填写,并注明不同专业的学时;同一课程需要分开编写课程标准,在课程名后用Ⅰ、Ⅱ、Ⅲ等加以标识。
2.课程名称要规范,要体现高职特色或岗位要求,不能随意简写,要区别教材名称与课程名称的关系,不要使用教材名称作为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3.注意规范课程代码,课程代码由教务处统一编写,从综合教务处管理系统生成。课程代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4.课程类别按人才培养方案给出的性质填写,主要有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职业基础课、职业技能课、职业核心课、职业延展课、集中实践等。
六、完成时间
1.3月底前:各教研室完成课程标准初稿的制订工作。
2.4月底前:各系部组织专家论证审议初稿,各教研室组织教师进一步修订完善。
3.5月底前:各系部将审定的电子版汇编以系部为单位上交到教务处(标题名:系部名称+专业名称+课程标准;邮箱:jwc@xmcu.cn)。
附件: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课程标准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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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