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单位: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一、适用范围

凡专任教师均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教师的职责

(一)助教

1.担任一门课程的辅导、课堂讨论、习题课、实验或实习等教学环节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个学期从事实验实训指导工作。

2.体育、公共外语、制图等技能、操作类课程的助教可以任课。其他课程的助教,经学校批准,也可以任课,并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

3.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教学法或科学研究工作。

4.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

(二)讲师

1.独立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组织与指导实习、实训及实验,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担负实训基地的建设,组织与指导实验实训工作,编写实践类教材或指导书。

3.参加科学研究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翻译外文专业资料,审阅专业稿件或学术论文。

4.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青年教师的进修。

5.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

(三)副教授

1.独立担任并指导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每两年有一个学期讲授一门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或开新的选修课;组织并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教学工作。

2.担任学术指导人或科研课题的负责人;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及专著;掌握本专业范围内一个或几个方面国内外学术发展动态,并能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3.指导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设计,改革实践教学手段或开设新的实验实训内容。

4.指导青年教师的进修。

5.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

(四)教授

1.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指导和参加本专业教学和科学研究。

2.负责本专业的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3.担任本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和(或)提出有重要学术或实用意义的研究课题,进行开创性的研究与开发工作。

4.指导本专业的实践基地建设。

5.完成本职工作量定额。

三、教学工作量定额及计算方法:

见《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工作量试行办法》(厦城职院〔2007〕54号)

四、教师的考核

教师的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考核。

(一)政治思想表现考核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内容包括参加政治学习情况、教书育人情况;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精神、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

(二)教学工作考核

教学工作考核分完成教学任务情况、教学工作效果和教学研究情况三个方面。

(三)科研工作考核

科研工作考核按照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和科研工作量定额进行。

(四)其它工作考核

其它工作包括教师参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实训指导、精品课程、业务进修、社会实践、党政工作等。

五、教师考核的组织与实施

教师考核由校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以系部为基本单位(小组)。

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六月份进行。考核时首先由教师本人填写考核表,对一学年的工作进行述职和自评,对考核表中“教学工作量”、“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等项目,教师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教学系部在教师个人自评的基础上进行互评, 教学系部领导对教师填报的内容应认真审核,并提出考核等级意见。考核等级分为优秀(从考核分值为90分及以上中产生)、合格(70分-89分)、基本合格(60分-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档次,系主任审核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后送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考核结果统计表送人事处归入个人档案。

本规定自2007年6月起实行,上级部门下发新的考核标准后再作修订。

附件:1.教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2.教师考核评分表

附件1:

教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评价标准

备注

师德师风

15分

教师基本修养

5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对学生有爱心;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实践活动。

工作态度

5

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服从学校和系、部、教研室的工作安排;

职业道德

5

教学过程认真负责,治学严谨;按时提交各类实施性教学文件和材料,完成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完成教学任务情况39分

完成工作量

5

按定额完成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

课程教学计划

3

于正式上课前填写并提交课程《教学进度表》

出勤

5

出勤包括课堂、校或系部开会、监考等三方面。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课、中途不外出、不随意调课;准时参加校系会议;准时参加监考。

考勤

4

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学生出勤、作业缴交情况等进行考勤,填写《教师教学工作手册》并按时交回系部存档。

备课、教案

8

根据教师对教学内容的衔接和熟练程度评定教师的备课情况。编写教案要求完整、规范、详细。每门课程均必须有纸质教案。

作业布置与批改

5

按规定布置一定量的作业,按要求批改和答疑;对学生的提问耐心解答。

试卷命题

5

试卷命题教师应按学校有关试卷命题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命题。

评卷

4

按评分标准评卷,不随意加分或扣分,评卷后按要求填写《试卷分析表》。

教学方法13分

课堂教学方式

5

因材施教,启发式教学;课堂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注重学习方法指导;重视教学法研究,不断改进教学方法。

实践教学组织

4

充分利用有限的时空,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加强师生交互,强化实训。

板书、口头表达及多媒体应用

4

合理运用多媒体,切实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根据教师授课时多媒体应用情况、板书形式(是否清楚、整齐、反映重点内容)及口语表达能力评定。

教学效果10分

教师互评和学生评价

10

根据教师互评、教学质量测评或学生座谈会等以及各种渠道反馈的情况评定。

教学研究10分

教学法研究

6

教师要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重视教学法研究。

听课

4

教师应按学校和系、部的要求认真听课,其听课记录经教研室主任核实为准。

其它教学工作8分

参加各类教学相关项目建设或党政工作等

8

实验室建设、实训指导、精品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指导教师、社会服务、实践、挂职、业务进修、学术活动、党政工作等。

以实际参加各类教学相关项目建设工作的时数或党政工作时数,每完成100小时得4分。未实际按照学校及系部规定的要求完成实验或实训指导或各类项目建设及党政工作,酌情减分。

科研工作5分

参加科研工作

5

教师积极参与科研工作,取得论著、编著、注译、选编、教材、学术论文、教学成果、科技成果等。

本项目满分5分。

(1)在CN级刊物发表一篇论文2.5分;(2)在国家核心刊物发表一篇论文得5分;(3)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得5分;

注:凡属合作,由合作者共同分得该项目得分,具体得分由合作者商定,领导审核。

Copyright©2019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  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  教务处处长室:5909033

教学、学籍:5909010 综合、实践5909033 考务:5909018 教材:5909055

闽ICP备11005956号-4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