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工作职责

发布单位: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在学校教学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协调、控制、督促和保证的作用。为了及时有效地发挥教务处的管理职能,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管理目标的按期完成,特制定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进行教学管理。

(二)  负责拟定学院教学工作总体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负责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  根据学院发展和社会需求,提出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总体规划。

(四)  对学院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

(五)  制订各项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规章和实践教学(实验、实训、实习)管理制度的指导性文件等。

(六)  负责对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制定和修订、教学大纲的编写、教案的撰写以及教研活动的开展等提出指导意见;按照学院定位和高职培养目标要求,组织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审核和审批,并组织实施。

(七)  负责学院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和材料上报。

(八)  负责学院及各系部常规教学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编排校历,编制开课计划总课表等,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九)  组织对各系部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改革、考试改革、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十)  负责或参与学院各类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对各系部、专业任课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组织各类专项教学检查。

(十一)    负责专任教师学期工作量汇总、统计、核定和造册发放;

(十二)    参与学院高职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

(十三)    做好高职学生学籍管理。

(十四)    统筹学校高职考试工作。

(十五)    组织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十六)    统筹安排全校性的教研活动,组织教学经验的总结和交流。

(十七)    负责学院高职教学资源的统一调度与协调。

(十八)    负责学院综合教务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九)    负责学院高职教材建设,以及教材的招标、征订和管理工作。

(二十)    负责教务处各类档案的建设、整理和归档。

(二十一)  会同人事处做好师资培训与引进工作,统筹各系部各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二十二)  参与学院的评建工作。

完成学院要求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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