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务处岗位设置及职责

发布单位: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一、          教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 在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二) 负责协调与指导全处工作,领导本处室人员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学习贯彻上级领导及主管部门下达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文件、法规。

(三) 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工作;主持制定教务处工作计划,负责部门工作总结,做到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四) 负责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的规划运筹和监控实施等工作。

(五) 负责学院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 参与学院办学模式改革总体方案的制定。

(七) 提出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等重大改革的总体方案。

(八) 及时掌握学院教学组织和运行情况;负责与评估中心共同组织对全院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督导与评估。

(九) 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不断总结经验,根据学院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建议。

(十) 负责学院高职考试工作的总体协调、组织运行和临时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一)  负责学院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的总体协调。

(十二)  负责召集和组织教学例会及临时业务会议。

(十三)  负责本处各项业务考核、评优、推荐相关人员参与上级奖项评选事宜。

(十四)  负责全校性教学研究、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筹备。

(十五)  传达、贯彻、实施学院有关计划决策、改革方案和与教学业务相关的重要任务。

(十六)  在主管副院长指导下,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及分配;负责学院相关教学经费的审批与管理。

(十七)  负责教务处与其他平行部门的业务协调及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十八)  会同人事部门组织教师考核的具体实施。

(十九)  负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类教学相关报表处理。

(二十)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  协助处长分管教务处教学管理的日常工作(从校历、教学计划、执行教学计划、开课计划、课表等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和组织实施)。

(二)  对学院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

(三)  负责各类教学管理制度性、指导性和过程性文件的制定和修订。

(四)  负责专业及课程建设改革方案具体实施的有关工作。

(五)  按照学院定位和高职培养目标要求,提出专业结构调整、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意见,负责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审核、审批及组织实施。

(六)  负责协助处长分管质量监控和反馈的具体工作。

(七)  负责全院高职教育各类教学工作指导等委员会的组建、聘任、调整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具体工作。

(八)  各类教学活动、单项或专项评估的策划或参与。

(九)  负责教学过程管理中各类会议简报、通报、纪要的撰写。

(十)  上级主管部门各类文件的执行。

(十一)      教学资源调度与协调。

(十二)      负责教务处各类教学档案的建设、整理和归档。

(十三)      教学教务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运行与管理,教务处主页信息的管理。

(十四)      负责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

(十五)      协助处长进行常规教学管理文件、条例、法规的执行以及解释工作。

(十六)      负责高职各专业学生集中实践教学活动的计划审核、组织实施。

(十七)      负责教材征订与教材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八)      参与学院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

(十九)      参与学院的招生工作(计划、宣传、咨询、录取等)。

(二十)      参与高职评估、其他专项评估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综合管理

(一)  负责教务处行政工作安排,制定各种行政文件及文件的转发、行文、存档等;

(二)  负责规划教学档案工作,制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指导并检查教学档案工作执行情况,负责本部门各类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与保管;

(三)  负责开放、查阅或使用各类教学档案;

(四)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并提出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各类有关子规划,

(五)  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年级学生收费项目的标准,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年度经费预算,拟定主要项目分配方案,审核本部门经费使用情况;

(六)  制订本部门印章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七)  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例会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八)  协助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

(九)  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工作;

(十)  负责本部门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用品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本部门安全和卫生工作;

四、          教学管理

(一)  负责教学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  对学院、系部等各级教学管理业务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  拟定学院学期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编制学期教学管理运行计划;

(四)  编制学院学年教学日历,并下发至各有关部门;

(五)  组织各类院级教学质量监控和各类教学专项检查,参与学院的教风学风建设;

(六)  负责增设调整专业的总体意见以及该项目的通知、组织和申报材料;

(七)  参与当年拟招生专业的专业备案工作;

(八)  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教师编制核算、师资引进和进修规划;

(九)  会同人事部门做好教师学年考核工作;

(十)  编制教学运行表;

(十一)      各类教学过程管理通知的发布或转发;

(十二)      负责教学资源(教室)的总体分配和宏观管理;

(十三)      负责检查教学用品准备和发放的情况;

(十四)      负责教学秘书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十五)      编制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流程;

五、          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管理

(一)  负责各系部、各专业培养方案、专业规划制定和修订工作的组织;

(二)  负责专业培养方案原则意见的拟定;

(三)  组织学院当年拟招生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的制定、审核、批准和汇编;

(四)  负责教学计划执行过程的管理(修订、变更、调整等);

(五)  负责各学期执行教学计划的管理,协助学籍管理进行毕业生毕业审核;

(六)  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计划的维护;

(七)  负责各专业教学计划与公选课所有课程代码的编制、将课程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并负责系统中课程库的维护工作;

(八)  根据执行教学计划,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期开课计划,并下发系部核对;

(九)  会同课务管理由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期实际开课;

(十)  负责教学大纲(含课程简介)编写、修订和汇编工作的组织指导;

(十一)      负责新开设课程(含公选课)的预审核;

六、          课务管理

(一)  组织和调配全校师资和教室资源,落实开课计划的执行;

(二)  指导教学秘书编制各专业课表和公共课表;汇总、编制学院总课表;

(三)  负责其他模式或类型教学以及学生活动教室的教室借用申请审核;

(四)  负责对各系部调、停、补课等日常课务管理和审批,负责调、停、补课的备案和总课表的调整;   

(五)  有关排课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

(六)  统计每学期各系部专任教师任课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统计表;

(七)  统计每学期外聘(兼职、兼课)教师任课情况,并建立相应的统计表;

(八)  负责外聘教师课酬发放的审核;

(九)  负责专任教师学期工作量汇总、统计、核定和造册发放;

(十)  提供并整理归档材料:(1)教师教学任务书;(2)总课表;(3)教师工作量统计表;(4)各类统计报表;(5)兼职教师情况审批表;

七、          实践教学管理

(一)  下达实践环节课表;

(二)  编制实践教学主要环节过程管理工作流程

(三)  参与校内实验实训基地规划编制工作;

(四)  督促和检查实践教学任务的完成;

(五)  组织各类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评价系部实践教学工作的完成情况;

(六)  负责教师技能评比活动的组织、指导,并组织开展实践教学改革活动;

(七)  负责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指导;

(八)  负责毕业作业(设计)工作的指导和宏观管理;

(九)  负责对各系部毕业实践管理工作评价和质量评价工作;

(十)  负责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情况汇总和备案工作;

(十一)      汇总各系部各专业集中实践环节各类备案材料及酬金表审核;

八、          教学质量监控管理

(一)  会同质量办建立健全各类教学检查督导制度、评议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

(二)  会同质量办建立并不断完善与落实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三)  会同质量办实施教学评价制度、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研究;

(四)  通报各类教学质量的情况信息并督促整改;

(五)  会同质量办组织评教,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六)  会同质量办组织面向全校的期初、期中和期末教学检查,汇总检查信息,反馈检查结果;

(七)  与人事处、质量办等有关部门共同负责教学事故的处理及通报;

(八)  做好教学质量方面的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九、          学籍管理

(一) 负责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名册及其信息的核对;

(二) 负责新生花名册存档、分班造册、学号编制等工作;

(三) 负责将当年分系部、分专业、分班级学生名册及有关信息转发各系部;

(四) 指导各系部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工作;

(五) 负责学生证的发放,指导学生准确填写学生证中各类信息;

(六) 负责综合教务系统学生信息导入;

(七) 负责组织、监督系部对学生考勤进行管理;

(八) 负责学院学籍管理,进行学籍异动处理,并与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同步更新;

(九) 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库的管理;

(十) 负责学生成绩证明或学籍证明的审核与回复;

(十一)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和学生转学转专业审批手续;

(十二)  负责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和毕业生电子注册;

(十三)  负责毕业生档案材料审核,并指导学部装档;

(十四)  毕(结)业、肄业证书的制作(打印、监章)、发放工作;

(十五)  负责历届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退学证明书和肄业证明书的发放;

(十六)  编制全日制专科生的高基报表;

十、          考务管理

(一)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考风考纪建设;

(二)  组织安排期中、期末、补考和重考等考试日程表,落实考试教室、巡考、监考和考务人员;

(三)  安排公共课考试;

(四)  学生免修免考申请的审查和考试的安排;

(五)  试题(卷)库的建设;

(六)  掌握考场情况,处理作弊事件;

(七)  试卷印刷流转管理;

(八)  汇总掌握考试不及格情况、安排补考和补考卷整理、印制工作;

(九)  负责试卷质量、评阅质量的抽查和试卷分析工作的情况检查报告;

(十)  提供并整理归档材料:(1)考场纪录;(2)考试日程表;(3)各类考试信息统计资料;(4)免修考试申请;

(十一)      提供并整理归档材料:(1)考试日程表;(2)成绩统计数据;(3)考试成绩分析报告;

(十二)      负责专升本考试的报名工作,准考证发放;

十一、  质量工程项目管理

(一) 负责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二) 组织校、市、省、国家级教学改革综合项目的立项、管理、结题鉴定;

(三) 会同人事处进行优秀教学团队的评选、立项和推荐;

(四) 组织校、市、省、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或推荐;

(五) 组织校、市、省、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专业建设;

(六) 牵头教学改革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二、  教学研究

(一) 研究新专业设置,组织新专业设置的调研;

(二) 组织特色专业的建设;

(三) 研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思路;

十三、  信息系统管理

(一) 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权限管理;

(二) 负责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实现内部数据的协调;

(三) 维护综合教务管理系统的数据;

(四) 协助综合管理系统的规划、研究、开发与完善等;

(五) 负责教务处网站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教务处部门信息的更新与发布;

十四、  教材管理

(一)  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  负责各教学单位发布教材(含实践教学指导书)出版信息,推荐高职教材、优秀教材和规划教材,确保教材质量;

(三)  根据教学任务及时征订教材,确保课前到书率;

(四)  负责讲义、自编教材和资料的出版与印刷工作;

(五)  做好教师、部门和学生领用教材的管理工作,并建立相应的账目;

(六)  提供和教材相关的各类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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