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教材的选用征订工作即将开始,为规范教材选用征订程序,确保教材及时、准确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征订原则:
1.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及教育主管部门或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2.每门课程(采用同样教学大纲的视为同一门课程)只能选用征订一种版本的教材。
3.为确保教材准确及时地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各系部要严格执行征订程序、把好质量关,争取从源头上彻底消除错订、漏订与重订现象,同时不允许跨学期征订教材(上下册等连续教材除外)。
二、教材选用征订步骤:
1.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根据《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提出选用教材版本。
2.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教材版本,认真核准班级人数和订购数量,并逐项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一览表》。
3.教研室主任核实签字后报系部主要负责人审定。
4.教学秘书分类汇总,系部主任签盖后报教务处教材室。
5.教材室制定教材供应及发放计划。
三、相关说明:
1.全校性公共课由开课系部研究讨论确定选用教材版本,并逐项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一览表》。
2.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教材版本,经人文社科与艺术系通识课教研室审定,并逐项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一览表》。
3.使用本校教师自编教材的,应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主、参编教材申请使用表》,经教研室、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征订。
4.因课程教学需要需印制讲义的,应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讲义印制使用审批表》,经教研室、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印制使用。
5.以系为单位汇总,纸质材料(需有系部、教研室签字)于12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材室,同时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郑老师邮箱。
6.在统一征订期限结束一周内提出补订或修改教材的,需教研室提出申请,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教务处审批后执行。超出一周后提出补订或修改教材的,需经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附件:
1.《厦门城市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征订一览表》
2.《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教师主、参编教材申请使用表》
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讲义印制使用审批表》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