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体系是指与专业理论课程体系相对应的实践技能训练体系。它基于理论课程体系,既与技能训练有着密切联系,又具有同理论教学保持同步性、融合性的特征。实践教学体系是实现高职培养目标的主体教学之一,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的成功与否是高职教育能否真正办出成效、办出特色的关键。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实践教学工作,努力构建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我院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为导向,坚持以职业素质教育为主线,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校企合作,加强实习基地建设,突出实验、实训、实习等教学环节实施。转变观念,创新理念,整体规划实践教学工作;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减少演示和验证性实验,增加工艺性、实用性、设计性、综合性实验和实训,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强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水平,努力培养具有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高技能专门人才。
二、实践教学体系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实践教学体系的三个关键环节。实验一般指为了检验某种科学理论或假设而进行的一种操作或从事的某种活动,或者对已知的定律或结论通过一种操作来验证其正确性;实训指在实际或模拟的工作环境中对已定型的动作进行反复训练直至熟练掌握为止的教学模式;实习则一般指学生到实际的工作现场去,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让学生体验真实的工作过程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
学院高职实践教学体系由目标、内容、条件、管理及评价体系等几个主要部分构成。
(一)目标体系
在实践教学体系中, 目标体系起着关键的作用, 因此实践教学目标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就显得尤其重要。具体如下:
1.与省市劳动和人事及相关行业部门密切合作,建立校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行“双证书”制度,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使有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的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人数达到80%以上。
2.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主线构建实践课程体系。
3.职业资格标准融入教学计划课程体系。
4.职业资格证书考核与课程考核接轨。
5.确保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提高顶岗实习和学生“预就业”的专业对口率。
(二)内容体系
1.理论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实践教学总学时达到或超过教学计划总学时的50%。
2.实践教学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构成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以校内实验实训、校外实习实训、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及岗位培训、社会实践等五个环节为主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
(1)校内实验实训
校内实验实训通常指在校内实验实训室、一体化教室以及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等进行的技能训练,一般包括上机、各类课程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通过校内实验实训,使学生对课程理论和知识加深理解,让学生熟悉各门课程相应的基本原理,掌握常用仪器的使用,训练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
(2)校外实训实习
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的要求,结合专业相关企业行业岗位要求,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的各类实习和实训,是高职实践教学体系的重要环节。
通过校外实习实训,使学生获得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还可以让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各专业要积极探索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模式,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项目。
(3)职业岗位技能培训
要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核心技能项目,结合课程和岗位要求,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系统的和综合的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核心技能证书认证,获取相应的岗位职业技能证书。
(4)毕业顶岗实习
毕业顶岗实习是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在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并经过一系列实践训练的基础上,到实际工作岗位的真实环境中进行实践锻炼,了解生产技术、生产过程、及相应管理知识,强化职业意识和敬业创业精神的一种实践教学方式,也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职业素质的良好途径,通过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实现就业的零适应期。学生顶岗实习期间需要履行其实际岗位的所有职责,独当一面,具有很大的挑战性,对学生的能力锻炼起很大的作用。
(5)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主要指以素质教育为主的、一般性的认识社会的实践活动及“两课”实践教学环节等。
社会实践是高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应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教育实践、军政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科学发明和勤工助学等。具体参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管理办法》实施。
(三)条件体系
实践教学条件体系是实践教学的保障层面,服从于教学内容体系,涉及教师队伍、实验实训设施、场地和环境等方面。
要建立一支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教学能力强、熟悉生产领域、掌握过硬技术、乐于教书育人的高素质实践教学师资队伍。一是,建立“双师型”教师资格认证体系,增加专业教师中具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教师比例,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积累实际工作经历,引导他们为企业和社区服务,提高实践教学能力;二是大量聘请行业企业的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加大兼职教师的比例,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三是在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管理下,建设一支过硬的实验实训指导人员队伍,要求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全国通用的岗位技能培训,使其在技能上至少有中级以上岗位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要进一步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通过学校建设和校企共建等,不断改善校内实验实训条件,大力整合现有资源,优化管理,扎扎实实地建设好校内实验实训基地;要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厂校合作,不断改善实训、实习基地条件,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组织实训;要加强实验实训基地的科学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向社会、企业开放,提高资源的使用率。
要加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提供良好的平台,有效的保障和质量的支撑。
(四)管理体系
实践教学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实践教学组织管理、制度管理和运行管理3个方面。
1.组织管理
为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使其规范、合理、科学并有效运行,应成立实践教学管理的各级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保障实践教学质量。教务处负责实践教学宏观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以及专业实验实训的协调和管理,并指派实验实训管理人员参与相应项目的现场指导和管理;学生处、团委负责社会实践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校外实习实训的学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系部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督导评估中心参与组织实践教学的常规或专项检查评估,提出改进和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意见。
2.制度管理
学院制定一系列实践教学相关规范和管理办法,对校内实验实训、校外实习实训、顶岗实习、职业技能及岗位培训和社会实践等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配套相应管理手册,以保证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的顺利开展。
3.运行管理
实践教学各环节工作的开展要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各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各行其责,要做到大纲、指导书,计划、指导教师、经费、场所和考核等工作的几个落实;要抓好从准备工作、初期工作、中期检查和结束与总结等几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实践教学各个环节工作运行顺利。
(五)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完整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是重视实践教学,促进实践教学质量快速提高,加强宏观管理的主要手段。要重视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积极探索和尝试实践环节考核方法的改革,将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重结果更要重过程,加大过程考核的权重,注重实习单位的评价意见。要进一步深化考试改革,采用多样化,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考试方式,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关于实践教学体系实施意见几点补充说明
(一)加强管理
成立学院实践教学工作指导委员,全面领导全院的实践教学,深化改革,稳步推进院部两级管理。
(二)充实和优化实践教学师资队伍
把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要把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专业实践背景的教师充实到实践教学人员队伍,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各系部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统筹安排,合理调配,优先保证安排好各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指导教师。
(三)建立实验实训室的常规检查制度
制订实验实训工作规范及管理办法,建立实验实训室的检查考核评优制度,成立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院所有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抽查或普查,全院性普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主要检查实验实训室的台账、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践教学场所的安全卫生等。及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与评优结合起来。
(四)统筹调配资源共享,提高实训资源利用率
在制定专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进程时,实验实训中心和各系部要有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的意识,要加强各系部之间的协作和支持,在实验实训中心协调下,做到资源共享;随着实验实训室人员的充实和硬件条件的完善,机房及各实验实训室均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向学生开放。
(五)加强对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的监控
教务处、督评中心应加强常规及专项检查;系部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实践教学考核,把指导教师开展实践教学及带队教师做好带队巡查的情况作为主要内容纳入教师考核的范围内。
(六)大力开展各类技能竞赛活动
开展实践教学不能局限在课内和校内,要采取课内与课外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培训与竞赛相结合等各种途径来寻找多种实践教学载体,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各类知识竞赛、技能比赛、科技制作、项目研究、社会服务等活动,让学生在各种实践环境中得到锻炼,提高技能、增长才干;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尽早配套奖励机制,允许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活动获奖者申请免修免考相应的公共选修课及专业选修课,并给予一定的学分。
四、附则
(一)原《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实践教学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厦城职院〔2007〕70号)即日起自行作废;
(二)本实施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