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课程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单位: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教学管理的核心内容是课程(包括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管理,围绕课程而开展的改革、建设、评估等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必要保证,是实现教学内容规范化、教学管理信息化的基础条件。为了加强课程建设,完善教学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课程档案的内容、要求

课程档案依照统一格式建设,以件为单位。一般每一门课程材料为一件,包括总表和分类材料。

总表包括:课程编号、课程名称、总学时、学分、修课专业及年级、内容简介、师资、使用教材、理论与实践比例、课程实训或实验要求、教学装备情况(包括实训基地情况)等;

分类归档材料包含:课程教学大纲、各学期的教学进度表、各学期的《教学情况登记表》、使用过的各种版本的教材(含讲义、多媒体教材等)和辅助教材;教案(包括所制作的音像资料、IP课件、电子课件、PPT文稿、纸质教案)、习题集和辅导资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的方案、总结材料;复习提纲(考纲)、试题库和试卷;学生考试情况分析材料;课程实践环节各类材料(包括实践环节指导书、实施细则等);师资配置情况(兼职教师应附兼职教师情况表);与本课程相关的学术论著、教学研究论文、教学成果奖及获奖证书等。

以纸张为载体的课程档案资料按照总表的顺序分门别类以及材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整理、编码、装袋,归档材料统一使用A4、A3型纸张(按A4型纸张加以折叠),字迹清晰,耐久。总表按要求统一建立电子档案。

总表、课程分类档案卷宗封面、档案盒等装具由学校统一制作、购买。

二、课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管理

课程档案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课程档案由系部负责安排各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日常收集、整理、归档,系教学秘书每学年结束后负责对每门课程档案归档范围材料齐全、完整的检查工作,系分管教学工作的主任担任主管。

三、课程档案的归档时间

课程档案按学年度归档,不同学年度材料原则上不能混合,应单独装袋。材料要随时收集,重点做好学期初和学期末的整理、归档工作,每年12月30日前,应将上一学年度的课程档案归档完毕。

四、课程档案的检查

每学年各系部要对课程档案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学校教学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对课程档案建设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推广先进经验;对后进单位要及时批评、限期整改。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课程档案总表

系    别

 

专  业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总 学 时

 

学  分

 

理论课学时

 

实践课学时

 

修课专业

 

年  级

 

使用教材

 

内容简介

 

师资情况

 

课程实训或实验要求

 

教学装备情况(包括实训基地情况)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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