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你们好!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试行)》(厦城教[2023] 11号)文件精神,“每年10月份集中进行学分审核认定与置换工作。每年3月份受理1次当年毕业班学生的学分认定与置换。"为便于2024届毕业班学生办理课程学分认定与置换申请,特根据2021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摘录各专业计划内证书(详见附表),组织各学院进行毕业班学生的统一办理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
请各学院将文件精神通过班导师传达给学生,如有学生符合学分认定与置换条件,由本人填写《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上相应证明材料,于3月31日前交由班导师审核确认后,通过教务处OA工作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流程”办理审批手续,经专业主任、二级学院领导、教务处审批后,于4月初统一办理。本专业或班级有多名学生符合条件的,请先按专业或班级汇总,由班导师或专业主任填写《学生课程学分认定与置换情况登记表》,统一起一条流程,附上附表即可,无需按学生分开申请。如学籍异动学生情况比较复杂的,仍按单人单条流程办理(同时附上异动后的补修方案)。
未尽事宜可联系杨雅真老师,联系电话5909010。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