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高职考试总体安排暨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单位: 时间:2023-11-15 点击数:

各院部:

  依据学校教学日历和本学期教学安排,本学期统考及评卷登分时间为第19-20周其中,《思想道德与法治(1)》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安排在1月8日进行,专业课统考课程安排在1月9日-12日进行。本学期统考课程需在教务系统编排考表,落实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监考人员等。2021级部分专业因安排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提前结束课程,涉及到统考课程需提前组织安排考试的,应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已办理手续的请忽略)。其他年级个别课程因特殊情况需提前安排的,应说明原因,经教研室研讨,学院审核,教务处同意后执行。二级学院仍然应按统考课程的要求落实考试管理,填写考表,安排巡考等。

   公共课非统考课程和专业课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原则上在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核。退役军人各专业课程随堂考核。考核结束后,各教研室应及时组织所有课程进行成绩评定和登分工作。所有课程登分工作在1月20日前完成。现将本学期考试总体安排暨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落实考试安排各项工作。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杨雅真,联系电话:5909010。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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