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和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发布单位: 时间:2022-06-22 点击数: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和严肃考试纪律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考查课程已陆续进行随堂考核,期末统考也将开始。为切实落实各二级学院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严格、公正、规范地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重视考试管理工作,强化主体责任

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管理工作,加强学院治理,落实学院主体责任。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二级学院(部)教职工大会、教研室主任会等形式,加强考前教育,重申考试纪律和制度,认真组织落实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求各位教职工根据考务工作安排,严格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学生考试纪律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各学院要在考前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学校有关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通过张贴考试标语、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营造温书迎考、诚实守信的考试氛围,结合学生考试违纪案例,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学生签订《学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促使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考试的信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夹带、抄袭、交头接耳、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让学生深刻认识考试作弊的危害,消除极少数同学的侥幸心理。

三、严格确认学生的考试资格,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加期末考试

任课教师要注意确认所授上课班级中所有学生的考试资格。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如学生缺勤超过1/3或平时成绩不及格的,没有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格,不得安排其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任课教师应提前告知学生,并将该情况反馈给院系考务人员,配合考务人员提前落实各考场的学生名单。避免出现平时成绩不及格的学生仍参加期末考试的情况。任课教师在登分过程中,若发现学生平时成绩不及格但仍参加期末考试的,期末考成绩作无效处理。

四、规范有序组织考试,加强监考人员培训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暨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安排专人负责考务工作,提前落实命题、制卷、考场布置及监考人员安排等相关环节的工作,严格按照考表组织考试。考表一经安排,不得随意调整。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向教务处和质量办报备。

各学院要加强对监考人员的培训,组织监考人员签订《监考人员承诺书》,学院统一留存备查。要求每场考试监考人员至少提前十五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检查学生证件(身份证和学生证),核查学生身份,谨防学生替考行为。监考人员应有序组织学生进场,并科学有序地安排学生按座位号就坐。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严肃认真履行职责,严抓考风考纪,不得在考场接打电话,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如学生存在违纪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二级学院和教务处。

对于线上进行的考试或大作业等非现场组织的考试,要配套使用腾讯会议或钉钉等平台,安排监考人员进行在线视频监考,注意避免学生代考替考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五、落实疫情防控,提前布置考场

各学院要提前布置考场,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注意保持考场的通风情况良好,配备酒精消毒剂、免洗消毒洗手液等防疫物资。考场内实行单人单桌,适当拉大学生座位距离,增大学生座位横向间距和纵向间距。实训操作考试可以分组进行,避免在同一区域同一时段安排过于集中、学生过于集聚。如在机房、实训室、阶梯教室等固定桌椅的考场则注意隔位就坐,单排对齐,考试时由监考人员组织学生科学有序就坐。

考场要设置“考试违禁物品存放处”,原则上统一设置在考场门口。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要求学生将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通讯设备等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六、组织考试巡查,认真总结提升

期末考试期间,由质量办、教务处及各院(部)共同组织进行考试巡查,学校抽查和院(部)自查相结合,各院(部)要做好巡考工作安排,有效进行考试监督管理。巡考工作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和班导师等共同参与。巡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提前到位,及时掌握考试组织情况,对全校期末考试的各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包括试卷命题质量、各院(部)考试的组织实施情况、监考人员的配备和履行职责情况、考场秩序和考场纪律执行情况等工作,及时解决处理考试突发情况和问题,稳定考场秩序。

考试结束后,各院(部)要及时总结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考试质量分析,研究对策,再落实,再提升。

七、及时组织评卷登分工作,严肃认真登记学生成绩

考试结束的当周,各学院组织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集中完成试卷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要求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认真批改试卷,合理评定成绩,及时准确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登分时要注意及时保存,避免因网络问题造成数据丢失。任课教师应严肃认真录入学生成绩,严防错登、漏登等现象,登分完成后仔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打印学生成绩单,签名确认并提交院(部)审核存档。院(部)应切实履行核查的职责,如发现平时成绩不及格却有末考成绩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退回请任课教师重新确认成绩的有效性。学生成绩一经审核确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任课教师存在错登、漏登现象的,视为教学事故,纳入教师考核和绩效评价。

各学院要组织对本学期课程的登分情况进行清查,确保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的评卷登分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任课教师登分过程中,有关学生休学、缓考、平时成绩不及格等特殊情况的登分说明,请参照《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高职考试工作总体安排暨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教务处〔2022〕3号)操作执行。



                                                                    教务处

                                                                2022年6月21日


Copyright©2019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开放大学)  教务处 版权所有 

地址:厦门市前埔南路1263号  教务处处长室:5909033

教学、学籍:5909010 综合、实践5909033 考务:5909018 教材:5909055

闽ICP备11005956号-4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