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教研室:
课表编排是教学计划组织实施的关键环节,为确保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高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切实做好各专业课表编制工作,根据学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文件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教学基本规范(试行)》(厦城职院[2007]106号)、《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课表编排原则及管理办法(修订)》(厦城职院[2009]188号)、《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课计划》等文件。
二、时间安排
(一)第17-18周,思政部、体育部及公共课教研室选聘任课教师,落实授课时间和地点,1月6日前报教务处。
同时,各专业教研室选聘专业课、实训课任课教师,跨部门、跨专业、双肩挑授课教师需通过OA工作流申报工作量,手续完备后,下达教学任务,系部汇总审阅,1月8日前报教务处。
(二)第19周,教务处编制全校公共课课表,审核各系部教学任务下达情况。
三、编制过程中几点注意事项
(一)任课教师选聘
1.审核聘任资格,下达教学任务
任课教师的选聘一定要符合学院高职教师聘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下达教学任务。各类教师选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通过OA工作流进行跨系部、跨专业授课审批,一般双肩挑工作量申报及特殊双肩挑工作量报备。手续完备后,下达教学任务,系部汇总审阅,教务处审核通过方可进行排课。
新聘请的校外兼职兼课教师,由教研室主任通过OA工作流填报外聘教师信息获取教工号后方可排入课表。
2.科学合理分配教师工作量
各系应合理分配本系任课教师工作量。原则上教师的教学工作与业务工作分别占个人总工作量的3/4与1/4。各系校内专业课教师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总工作量应不低于本系专业课总教学工作量的70%,其中外语系校内专业课教师不低于80%。
(二)15-16(2)学期重要时间段:
1.学期19周,其中:教学时间17周(第1-17周),考试时间2周(第18-19周)。
2. 14级、15级、12级五年专学生2016年2月28日注册,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3.2015年6月25日(第17周星期六)前结束上课;7月9日起放暑假8周。
4.各系部、教研室排课时应一并考虑国家法定节假日。
(1)清明节:4月3日(第6周星期日)-4月5日(第6周星期二)调休,4月2日(第5周星期 六)上4月5日(第6周星期二)的课。【实际将冲到第6周星期日和星期一的课。】
(2)劳动节:5月1日(第10周星期日)-5月3日(第10周星期二)调休,4月30日(第9周星期六)上5月2日(第10周星期一)的课。【实际将冲到第10周星期日和星期二的课。】
(3)端午节:6月9日(第15周星期四)-6月11日(第15周星期六)调休,6月12日(第16周星期日)上6月10日(第15周星期五)的课。【实际将冲到第15周星期四和星期六的课。】
综上,周一、二、四、六各冲到一次课,周日冲到两次课。
(三)公共课时间安排
因专业课有部分实训课程需要连续三节或四节连排,公共课教研室排课时应注意将课程节次编排得相对集中。原则上,思政教研室和军体教研室先排课,其他公共课教研室将下达教学任务情况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在此基础上进行统筹安排。
(1)14级《体育4》:采用项目选修形式开设,混班授课,体育教研部已排定的时间如下:
周一56节:学前系、外语系、人艺系;
周一78节:电子系、财金系;
周四56节:机械系、商贸系;
周四78节:旅游系、城建系。
以上时间相应系部不安排其他课程。
(2)15级及12级五年专(12Z)《体育2》:要求安排在周二、周五下午授课。
(3)14级、15级及12级五年专学生公共选修课混班上课时间为2-13周,每周一、二、四晚上。各系部、教研室排课时应避开该时段。
(四)闽台合作项目课程的安排
涉外旅游、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物流管理四个专业的闽台合作课程初步拟于第8-9周开课,具体安排待与台湾景文科技大学教务处确认,在编排课表时请做好预案。
附件见邮件。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