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暂行)》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高职教学管理及教学各环节工作总体安排》等文件要求,学院组织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管理和运行方面
1、各专业开课计划、课程表执行情况。
2、课程(包括C 类)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3、调课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课堂教学方面
1、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包括全校公选课。主要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规范、课堂纪律、学生到课率等。
2、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和授课质量,特别是青年教师和外聘教师。
(三)教风学风方面
通过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和集中教学巡查等方式,深入基层,倾听师生对课程安排、授课形式、教学条件、课堂质量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风学风状况,分析成因,有针对性的提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二、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安排在第九周至十三周,以学部、教研室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第九至十一周:教学巡查。教务处和督导评估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集中的课堂教学巡查;学部、教研室重点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和学生到课率。异常情况及时在教学质量监控网“教学检查”栏目公布。
(二)第十至十二周:同行与社会评教。通过听课与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组织督导员对青年教师进行重点听课;学部、教研室组织同行或社会听课,进行课堂教学评价。评教结果及时在教学质量监控网“综合评教”栏目向个人通报。
(三)第十二至十三周:教务处和督导评估中心组织学生开展网上课堂教学评价;学部、教研室重点检查开课计划、教学进度等落实和执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部、教研室要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本学部、教研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要有具体的时间安排和明确的责任人,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边检查、边改进、边建设,防止走过场,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部、教研室及时总结工作,填写相关表格,做好各项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等,以备随时调阅。
(三)材料上报时间:11月30日前。各类材料纸质文档一份(签字、盖章)交教务处存档,电子文档发至教务处邮箱。
表1:教学工作检查自查情况汇总表(上报)
表2:教师座谈会情况汇总表(上报)
表3:学生座谈会情况汇总表(上报)
表4:座谈会记录表(参考、自存)
表5:教师教学情况自查汇总表(自存)
表6:教研室活动情况检查表(自存)
表7: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评教记录表(同行评教新版、自存)
附件下载:期中教学检查表格.rar
教务处 督导评估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