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〇一三届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单位: 时间:2013-04-17 点击数:

各学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的有效开展,全面了解应届毕业生在顶岗实习实际岗位上的工作能力及实习效果,加强毕业顶岗实习管理,根据《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厦城职院〔2009〕183号)、《关于做好二○一三届毕业生毕业顶岗实习与毕业作业的通知》(厦城院教〔2012〕22号)等文件,决定于近期开展毕业生顶岗实习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2013年4月18日-5月18日

二、检查对象:2013届毕业生

三、检查形式及内容

(一)形式

学部自查与学院抽查相结合

(二)内容

1、落实毕业顶岗实习的形式,检查顶岗实习进度、实习效果、实习生的组织纪律及安全管理并对于发现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2、了解实习基地对学生的评价,对学院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建议及需求;

3、检查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相关材料报备、上传和存档情况;

4、开展网上问卷调查,包括毕业顶岗实习综合信息反馈表、毕业顶岗实习单位问卷调查和毕业生的问卷调查等,具体事宜将由督导评估中心另行发文通知。

四、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18日-4月23日)以学部自查为主

各学部应认真结合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做好中期自查工作,应切实纠正实习岗位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不相吻合的现象,杜绝弄虚作假,针对上一届毕业实习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纠偏;了解“三个手册”(顶岗实习管理手册、教师手册及学生手册)的填报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检查方法,如组织座谈会,或进行个别访谈等;召开实习指导教师座谈会、实践基地座谈会,了解实习基地或单位的评价、建议及需求。

(二) 第二阶段(4月24日-5月11日)以学院抽查为主

学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学部提交的《毕业顶岗实习一览表》,组织学院督导组及相关专业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现场随机巡查。

(三)第三阶段(5月12日-5月18日)检查情况反馈

学院反馈抽查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部应重视毕业顶岗实习专项检查工作,做好动员,明确检查的目的、意义和要求,对自查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二)各学部应根据要求尽快报送《毕业顶岗实习一览表》(电子稿),汇总后于4月22日前发教务处信箱。

(三)各学部应及时撰写毕业顶岗实习自查报告,签盖后于4月25日前提交教务处。

(四)各学部根据学院抽查反馈情况进行整改,及时调整后续工作。

请各学部、各有关单位根据上述要求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工作安排。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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