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岗位实习与毕业作业工作,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教务处对2024届毕业生毕业岗位实习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及安排通知(见附件)。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要求通知,认真开展落实,现将通知中几个要点列出如下:
1、学院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党政协同统筹领导岗位实习工作,进行整体动员部署。要有一名学院领导具体分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岗位实习的有关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岗位实习系统的信息管理,及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2、各专业应对拟安排学生实习的单位进行考察评估,并填写《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意见表》报二级学院审批备案,再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一份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总体情况报告给教务处备案。实习单位名单确定后报教务处,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附件2)
3、二级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组织跨省实习,须事先由学校报厦门市教育局同意,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备案。
4、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每日联系学生并向二级学院报送实习情况,二级学院每周向教务处报送实习情况(附件3)。
5、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和家长知情书,协议以教育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模板,不得删减(改),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实习协议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协商一致,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三方各自留存协议原件。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6、做好过程管理:校内指导教师要配合企业指导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指导及巡查,并指导学生认真撰写实习周记(一周不少于一篇,内容简明扼要,不超过300字并按时上传岗位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作业。
教务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