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是实施课程教学计划、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的基本保证,是安排教学活动的依据,是教师组织教学和学生进行学习的指导性文件。为了规范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提高我院各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应依据课程教学大纲或实践教学大纲等指导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
(二)要考虑各专业课程的特点、多种媒体教材的现状、实验实训条件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等因素,以期达到最佳的教学和学习效果。
(三)要体现“以就业为导向,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人才”的高职培养目标要求,注意培养学生运用所学课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对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应提出具体的要求。
二、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应体现以下基本内容:
(一)课程的性质和目的任务;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三)各种媒体教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
(四)教学活动安排(包括:内容模块顺序及对应的学时、课内、外实验实训等);
(五)平时作业的要求;
(六)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建议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指导建议;
(七)课程考核安排等等。
三、编制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的程序
(一)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由主要负责本课程教学的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实践大纲等指导性教学文件进行编制,于学期初交所在系部(教研室)审核后存档。
(二)经审核批准的课程教学设计方案,应由系部统一安排,通过师资培训会、教研活动等途径向教师传达。
(三)各系部负责汇总并编印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