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7届毕业生毕业岗位实习与毕业作业工作,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教务处对2027届毕业生毕业岗位实习工作做出总体要求及安排通知(见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按要求通知,认真开展落实,现将通知中几个要点列出如下:
1、学院党政领导应高度重视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党政协同统筹领导岗位实习工作,进行整体动员部署。要有一名学院领导具体分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严格落实学校岗位实习的有关规定。要安排专人负责岗位实习系统的信息管理,及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2、各专业应对拟安排学生实习的单位进行考察评估,并报二级学院审批备案,再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一份《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意见表》(附件2)评估总体情况报告给教务处备案。各二级学院应调动各专业积极性,按照专业与岗位对口的原则,尽可能统一组织学生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毕业岗位实习,尽量提高集中岗位实习比率及校外实践基地使用率。实习单位名单确定后填写《学院岗位实习单位一览表》(附件3)报教务处审核,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
3、二级学院原则上不组织学生跨省实习。组织跨省实习,须事先由学校报厦门市教育局同意,按程序报省教育厅备案。
4、二级学院应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每日联系学生并向二级学院报送实习情况,二级学院每周周一下班前向教务处报送《学院实习情况周报表》(附件4),每月5日前向教务处报送《学院实习情况月报》(附件5),如有新增跨省实习情况,需按要求填报福建省职业学校新增跨省实习统计表(附件6)(数据需与习讯云上同)。
5、学生参加岗位实习前,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和家长知情书,协议以教育部发布的《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模板(附件7),不得删减(改),并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实习协议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和学生三方协商一致,在协议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三方各自留存协议原件。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6、做好过程管理:校内指导教师要配合企业指导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指导及巡查,并指导学生认真撰写实习周记(一周不少于一篇,内容简明扼要,按时上传岗位实习管理平台),完成实习报告和毕业作业。
附件:1.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毕业岗位实习与毕业作业的通知
2. 校外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意见表
3. 学院岗位实习单位一览表
4. 学院实习情况周报表
5. 学院实习情况月报
6. 福建省职业学校新增跨省实习统计表
7. 《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
8. 毕业岗位实习单位评价调查表
9. 毕业岗位实习单位鉴定表
10. 毕业岗位实习管理手册
11. 厦城教202209-关于印发《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