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分认定与置换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开展创新创业类活动、学术研究、担任教官等,可以认定和置换相应学分。为便于学生办理课程学分认定与置换申请,学校将集中进行学生课程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
批量学分置换办理时间:即日起至11月14日。
办理对象:各年级高职学生。
请各学院班导师和辅导员及时传达学生。凡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1),班导师核实情况后按班级汇总,通过教务处OA工作流“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流程”进行办理,一个班级一条流程即可。申请时,请将佐证材料扫描成电子稿按学生姓名命名,作为附件上传,并附上本班《学生课程学分认定与置换情况登记表》(附件2)。有涉及学籍异动的学生因情况比较复杂,仍按单人单条流程办理(随附原补修方案审批流程情况)。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