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布单位: 时间:2015-10-30 点击数:

为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地方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沟通,实现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切实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教育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1〕83 号)精神,为了做好厦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改革试点工作,现就开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学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能力为本位,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准确把握高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充分借鉴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的经验,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统筹安排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系统设计、整体优化五年制高职教育的课程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满足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二、培养目标与规格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毕业生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

三、办学层次与教育形式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历教育。

教育形式:采用全日制的教育形式进行学历教育。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

四、专业设置与办学规模

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地方产业发展需要,结合我院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2011年首批设置工业设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国际贸易实务六个专业,计划招生人数500人。

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联办学校

计划招生数(人)

1

工业设计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50

3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

50

4

动漫设计与制作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厦门电子职业中专学校

50

5

艺术设计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6

国际贸易实务

集美轻工业学校

50

厦门工商旅游学校

50

合 计

500

五、课程设置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不仅要体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同时要充分发挥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年龄小、可塑性强和受教育时间长的优势和特点,在五年学习期限内,统筹安排好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整体设计和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1.主动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积极进行社会调查,注重研究分析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关注市场经济和本专业领域技术发展态势,使专业教学计划具有鲜明的地方、行业特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2.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正确处理好德育与智育、理论与实践、学习与健康的关系,正确处理好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的关系,注重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教学工作的整体优化,切实保证培养目标的实现。

3.高、中等教育统筹考虑。按照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重组课程体系,统筹考虑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课程安排,精选教学内容,制订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人才培养优势。

4.突出应用性、针对性。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制订教学计划。基础课教学以必需、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学重点;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应用性;专业实践课教学要强化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具有爱岗敬业精神。

5.加强实践能力培养。要把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与生产实践在教学过程中的比重,使学生得到比较系统的职业能力训练。根据行业和社会的实际需要,积极推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6.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主动争取行业、企事业单位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实践教学,把科技发展的最新成果及时融入课程,同时结合第一线工作实际,组织学生参与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活动。

7.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认真执行国家的统一规定,同时根据地区、学校、专业的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教学环节和学时安排等方面有一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中,根据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

(二)课程体系基本框架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由基础课、专业课、专业实践课三部分组成。

1.基础课。基础课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身心素质等,以满足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合作的需要,并为专业学习提供基础知识。基础课包括政治理论和思想道德、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及专业需要开设的其它课程。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等课程根据专业需要开设。

2.专业课。专业课的主要功能是提高学生适应未来就业需要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重点强化专业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以满足学生胜任职业岗位和就业、创业的需要。

专业课紧密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岗位(群)的需要来设置相关课程。同时,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开设与专业相关的人文知识、专业理论、专业拓展以及最新技术应用等特色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提高人文素质、科学精神、文化品位、审美情趣、创新能力和创业素质的需要。

3.专业实践课。专业实践课的主要功能是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职业技能。主要包括实验、实习、实训(专业实践)、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

(三)时间安排

1.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总学时5000左右,毕业总学分在260—280之间。原则上1个学分按14—18学时计算,以周为单位安排的实验、实习、实训、公益劳动、课程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原则上按每周30学时,折算为1个学分。

2.基础课总学时不低于2000学时;专业课与专业实践课时数之比控制在1:1为宜;选修课(限选与自选)占教学总学时的10%左右。

3.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每周安排25—28学时,前3年一般每周安排28学时,后2年一般每周安排25学时。

六、教学及教学管理

(一)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综合素质培养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明确培养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较强的实践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要重视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切实提高学生人文素质。以加强职业技能教育为重点,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专业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知识技能结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并把就业率作为衡量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主要依据。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与联办学校统一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采用“3+2”分段组织教学。前三年在联办学校实施,经考核核发中职毕业学历证书,纳入中等职业教育的事业统计管理,并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按照一定的标准录取高职段学籍;后二年教育在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实施,纳入高等教育事业统计管理。

1.前三年的专业教学计划以联办学校为主,依照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同时考虑“3+2”(五年制高职)衔接教学工作的实际,第三学年的课程设置应包含高职专业第一学年的主要课程,如:“两课”、公共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数学及部分专业基础课等。

2.第三学年开设的高职课程的教学,原则上参照高职课程教学大纲标准实施。

3.第二学年末进行中职段课程综合测试,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专业基础、职业资格考证。语文、数学、外语的考试范围及具体要求参照高职单招考纲;专业基础考试的内容范围要求和职业资格考证的具体项目等级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和联办学校协商确定。

4.第四、五学年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原则按照高职第二、三学年的教学计划,并纳入高职段学籍管理:(1)二年制高职;(2)教学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学分、毕业资格等要求原则上与高职专业后两年相同,但其专业教学计划需单列。

(三)综合测试的组织工作。

1.综合测试时间一般为每届的第四学期末进行。

2.语、数、外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的试卷命题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组织,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专业基础300分。考务工作由联办学校组织。

3.职业资格考证由联办学校委托鉴定单位实施。

(四)中职学历证书和高职学籍资格的取得。

1.中职学历证书由联办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2.取得高职学籍资格的依据。

思想品质:主要依据前三年的操行等第。前二年操行等第合格为录取的必备条件,但不计入成绩总分;第三学年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1)语、数、外和专业基础综合测试成绩总分占70%;(2)第三学年开设的高职课程成绩总分占30%;(3)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在总分中另加10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加30分。

3、录取规则: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录取比例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及当届的教学质量确定(原则上不低于80%)。

4.录取时间:每届的第六学期初。

(五)五年制高职采取联合招生的方式,学生录取通知书中同时加盖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和联办学校的印章。学院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五年制高职”电子学籍档案相关材料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03]19号)要求,将五年制高职学生的有关档案材料报省教育厅职成处校审后,建立学籍档案。

五年制高职学生与其他类型的高职高专学生在享受助学贷款、学生生活补贴等方面执行同样的政策,一视同仁。五年制高职学生毕业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毕业生具有继续接受本科以上教育的资格。毕业生就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六)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教学方案、教学质量控制、学籍管理和证书发放等均由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

七、办学投入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和联办学校根据专业建设情况,每年按不低于专业学费收入的30%提取专项建设经费,用于资助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建设、实践基地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以及师资培训工作,以保证五年制高职的健康发展,办出特色。同时,积极争取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办学经费,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行业现有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收费及财务管理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收费按照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前三年学费、住宿费标准按全日制普通中专收费标准执行,后两年执行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专业收费标准。

上述收费属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按财务隶属关系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核拨。

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在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按时接受年度检验,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从事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教师,要认真研究并掌握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根据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认识水平,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要加快“双师”资格教师的培养,使他们既具有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又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逐步形成基础课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有机结合,实现教师一专多能。

(二)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建设。按照五年一贯制的教育特点和突出实用性、实践性的原则,合理设计课程结构。高等教育课程和中等教育课程要统筹考虑、有机结合。科学文化知识和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须够用为度,专业课程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教学内容要体现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形成和科学思维方法与创新能力的培养。要制订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教材建设规划,注重校本教材的编写和开发,在继承原有教材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编写出版一批具有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高质量教材,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教材体系。

(三)加强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实践教学。在五年学习期限内,实践教学应占有较大比重,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始终。要逐步建立起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的产学结合的多功能校内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开展科技成果推广、生产技术服务和社会服务活动,建立学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四)建立健全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参照教育部印发的《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等有关管理文件,充分考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制订出一套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有利于建立良好教学秩序的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以确保学校依法管理、依法治教。

此外,要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探索五年制高职规律,指导五年制高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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